本报讯 (通讯员吴量 高旭) 日前,县住建局出台《关于严格住建系统干部职工饮酒行为的规定》,向全系统工作人员发出最严“禁酒令”,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今年以来,为深入学习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县住建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基本方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等要求,在全县住建系统内及时推行“禁酒令”。
“禁酒令”明确提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务必要守牢“红线”,禁止“五个”行为,即“禁止在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值守期间(早、中、晚)饮酒;禁止在学习培训、检查验收等公务活动中饮酒(含私人自带酒);禁止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禁止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宴请饮酒;禁止公款购买或赠送任何酒、烟、土特产。”同时,《规定》明确指出,对违规及执行规定不力、执纪不严、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在纠正“四风”工作中做到警钟长鸣,久久为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