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魏世银) 为强化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中旬以来,县公安局内保部门对全县加油站开展散装汽油销售专项整治。
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民警采取公开检查、突击检查和暗查的方式,对全县20余个加油站全面严格进行检查,发现少数加油站未按规定配齐专职保安员、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着保安服并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以及执行销售散装汽油规定不严格的问题,当场督导整改安全隐患8处。
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中石化、中石油房县分公司法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加油站点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在专项整治中,民警指导加油站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了夜间安保力量,配备了必要的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确保了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18日,对在集中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县公安局召开加油站负责人会议,通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签订销售散装汽油一律实名登记、一律系统预警、一律专机销售《责任书》,明确违规严格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