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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醉”上加罪被交警查获

本报讯 (特约记者魏世银通讯员刘睿贤) 多次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了两位屡教不改的“老司机”。

据了解,丹江口人姚某于2018年11月醉酒驾车,被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2月,因涉嫌驾驶证被吊销又驾驶机动车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武当山特区公安局立案调查,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2021年5月12日晚,姚某又一次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查获,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为14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介绍,像姚某这种屡教不改者并非个例。今年3月,该大队查获了一位3次酒后驾车的男子张某,其于2020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两千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1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罚款两千元,吊销驾驶证,并行政拘留五日;刚被吊销驾照的张某3月下旬又一次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目前,姚某、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存侥幸心理,酒后驾驶终将害人害己,只有遵纪守法、文明出行,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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