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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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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房县社会 世上真有“免费的午餐”  我市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债权申报公告 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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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

我市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本报讯 (通讯员李飞 万豪) 近日,县人民法院大木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据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十堰市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据了解,张某与龚某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张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张某表示,妻子龚某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动,要求对龚某的行为进行制止。调查相关案情后,大木法庭即向张某、龚某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指令两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并向他们明确申报内容、申报期限以及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施行,对离婚案件审理工作产生了深刻影响,一方面有助于法院最大限度查明夫妻财产状况,更好地解决涉诉夫妻之间的财产争议,提高诉讼效率,另一方面能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司法的权威性,积极申报财产,促进双方当事人诚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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