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青松) 近日,某旅游开发公司负责人宋某将一面印有“护航文旅企业 司法彰显担当”的锦旗送到县法院军店法庭法官手中。
9月初,某文化公司将某旅游开发公司诉至县法院,要求某旅游开发公司给付其运营景区内玻璃滑道工程款及违约金二十余万元。起诉时,文化公司还一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官考虑到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保全措施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征信,遂按规定启动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前往被告公司查看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作出经济影响评级判断。法官从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症结”入手,经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对于有争议的工程款各自承担一半,原告公司还宽限被告公司的履行时间,同意免除应支付的违约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县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调判结合,强化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对涉诉企业审慎适用保全、查封等司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司法之力护企、安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