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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 作者 高明国
本报讯 (通讯员高明国) 日前,国家森林公安局发文,命名房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据悉,此次全国共表彰10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11个基层派出所。在被表彰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中,湖北省仅房县森林公安局获此殊荣。房县森林公安局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了无行政复议诉讼、无上级公安机关立案纠错、无刑事冤假错案、无涉法上访、无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五无”目标,曾被评为全国“绿盾行动先进集体”、“飞鹰行动先进集体”及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