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代涛 冯禹铭) “维修水渠支出14990元,这项支出虽然有税票,水渠也的确请人维修了,但没有支出明细,这字我不能签。”近日,红塔镇营盘村纪检委员在审核该村支出情况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说。这是我县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管好村集体“钱袋子”的一个缩影。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村(社区)纪检委员(信息监察员)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村级纪检委员“干什么”提供清晰指南,让村级纪检委员开展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循。通过事前预审监督、事中跟踪监督、事后检查监督,全过程防止村集体资金违规核销。
在实际工作中,针对部分村级纪检委员“不会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采取“线下集中培训+线上分享学习”的模式,开展定期培训、分期轮训,为村级纪检委员集中“充电”,切实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一线“探头”作用,真正实现监督零距离。
截至目前,全县281个村的纪检委员对村级财务和民生项目等工作开展监督达800余次,发现财务公开、项目公示不及时等问题72个,收集问题线索29个。县纪委监委针对相关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26人次。



